买房被骗1270万 —— 因为你把买房当做买白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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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接到一些房产买卖的法律咨询,不断地感慨人性中的惰性强大 —— 因为怕麻烦,想偷懒,就纵容自己的侥幸心理,产调不做,合同不看。
上千万的房子,买起来跟买白菜一样随意。
下面这个故事就是一个例子。
有位林先生看中了上海一处房子,1270万,全款付。
林先生分三次付完款,房子却不能过户。
因为房子上有银行按揭dk,还有其他高额抵押dk,房子残值几乎没有。而1270万,被房东拿走后,不知所踪。
诉讼要求强制过户吗?
抵押跟着房子走。过户可以,你把房子上的债背下来。
找房东要吗?
房东人在哪里?钱在哪里?
当然,这个故事的最后,绿中介挺身而出,帮林先生垫了1270万。
但这件事情本身就充满了吊诡。
如果签约之前没有做产调,付款之前不要产调吗?
如果做了产调,本应该看到房子上的高额抵押。
如果看到高额抵押,还不止一个,那么这种房东就很危险。即便不是扭头就走,至少也应该严阵以待,做好防范。
或者要求房东找过桥资金,先行解押。过桥的费用,双方可以自由约定,买家承担也无妨。
如果需要买家付,也应该见到各大债主,几家商量好,一起解押,钱由买家直接付给债主们。而不是钱进卖家口袋,看卖家心情,是还掉债,还是自己花掉。
遇到多重抵押的情况,一个预警信号就是卖家外债多。
房子上有抵押的,是浮在表面上的。
还有很多债,藏在水下,你根本不知道。
房子交易到一半,卖家把房子再叠一个抵押,或者房子被法院查封掉,是完全有可能的。
网签是没有用的。
网签只是告诉别人这个房子有买家了,不能再卖给别人了。但网签不代表买卖交易完成,房子产权还在房东手里,房东还有权利继续拿房子做抵押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系统里,已经网签的房子照样能做抵押登记。而且房子还在房东名下,如果有诉讼的话,房子仍然可能被查封。
要避免这种风险,就要做一个房屋买卖预告登记。
预告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,有广泛的公示效力,做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会有显示。意思就是告诉大家这个房子我准备占上了,你们要买也好,要抵押也好,先来征得我的同意,否则无效。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。
预告登记很方便,带着购房合同去就行。但有一点,不要因为做了预告登记就不着急过户。预告登记有有效期,达到过户条件后三个月内就要赶紧办过户,否则就会失效。